“治国,上使”:于省吾《淮南子新证》:“使”、“事”金文同字。治国上事,言治国乃主上之事,故曰“不得与”焉。俞樾《诸子平议》:疑“治国”下脱“非”字。
“不得上令”:顾广圻《校淮南子》:“得”当作“待”。
释:放弃。 责:要求。 制:有决断、裁决义。
卑隐:卑陋,隐蔽。
专诚:专一,至诚。王念孙《读书杂志》:以上文例之,则“不能专诚”当作“不能诚身”。
易:高诱注:“易谓反己,先修其本也。” 验:效验。
有人问双目失明的乐师说:“白色的丝绸是怎样的?”回答说:“白色的样子。”问:“黑色是怎样的?”回答说:“黑色的样子。”拿来白色和黑色的东西指给他看,那么他就不知决断了。人们看白、黑用眼睛,说出白、黑用嘴巴。失明的乐师能够用嘴巴说出白、黑,却没有办法用眼睛来断定白、黑,因此说白、黑时和平常人相同,辨别白、黑时和平常人有差异。
回到家庭对双亲讲孝道,出了家门对国君讲忠诚,不管愚蠢、聪明,贤良、不肖,都知道这叫做“义”。虽然能让他们陈说忠君孝亲的行为,而知道要实行忠孝的缘由,这样的人就少了。大凡人的思虑,没有不是先认为可行而后才去实行它;它的结果有正确或者错误,这是愚笨的和聪明人的不同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