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古发现的简册实物中,最古的是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初期简,数量最多的是汉简。此外,魏晋简、秦简和战国时代的楚简也都有发现。
简的宽度一般在.~厘米左右。长度往往视用途而异。例如在汉代,官府用的正式法律文本用三尺或二尺四寸长的简(当时的一尺大约相当于厘米左右),重要的儒家经典用二尺四寸简,最常用的简长一尺,此外还有二尺、一尺二寸、一尺一寸和短于一尺的简。木简古代多称为札;简最初可能是竹简的专称,后来兼指木札。简册通常用丝绳或麻绳编连,以编两道或三道为最常见。一般先把简编成册,然后再书写。每册的简数不一,主要取决于书写的内容以及携带、阅读是否方便。收藏简册时,以末简为轴卷成一卷,讲究的还在外面加书囊。考古发现的简册,年代久远,编绳几乎都已朽断。只有西北地区发现的汉简,由于当地气候干燥,有极少数还保持着编连成册的原貌。例如年发现的居延汉简中就有一册由枚木简编成的永元兵物簿。
简一般只写一行字。可以写几行字的宽木板称为“方”或“牍”。书信往往写在一尺长的木牍上,所以有“尺牍”之名。汉代还有比一般的简稍宽,通常写两行字的简,称做“两行”。
简牍的书写,用毛笔和墨。古书中提到“漆书”,但是在考古发掘中还没有发现过漆书的简册。删改简上的文字要用书刀,因此古人常以“刀、笔”并提。过去有人据此认为古人在简上用刀刻字,则是误解。
家谱
记载一个家族世系及有关事迹的书籍。家谱的起始与氏族门阀制度有重要关系。自魏晋以后,谱牒之学大盛,一些士族门宦都以此互为夸耀。郑樵《通志·氏族略》:“自隋唐而上,官有簿状,家有谱系。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,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”,“所以人尚谱系之学,家藏谱系之书。”据统计,《三国志》裴注中所引谱牒便有十余种。魏晋时贾弼曾广集群族州郡族谱,共卷。但隋唐及其以前的谱牒早已亡佚殆尽,宋元及明代的家谱也所存寥寥。现在能见到的,主要是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家谱。
家谱的名称很多,大唐以前多称家谱、家传,也有叫家牒、世传和谱的,宋代又有宗谱或族谱之谓。到了明代,特别是清代以后,名称更多,如宗谱、世谱、世牒、家谱、家乘、家记、家志、谱录、谱略、大宗谱、瓜瓞谱等。有的家谱按照纂修时序,更标明初谱、老谱、新谱、近谱、续谱。至于合同姓数族为一编的往往称通谱、统谱、全谱、会谱、大同宗谱。支谱、分谱、房谱或近谱,则限于一房一派,范围要小得多。此外,还有像清朝皇帝爱新觉罗氏的家谱,叫做《玉牒》和《星源集庆》。
明清以来的家谱,其格式均沿袭于宋代,以苏洵所创体例为本。每部家谱大体多由谱系、朝廷恩荣、祠宇、家墓、传志、艺文等几方面组成。谱系是家谱最主要部分,包括族姓源流、世系谱表、移住始末等。朝廷恩荣对凡科举中式、受命制诰,或“忠义”耆老以及节妇烈女等人物,一一加以载录。祠宇类记载祠堂及有关族规、家训、族产、义庄、义田等。家墓则指明该族祖先坟墓所在。传志和艺文收录族人行状、墓志铭、传赞及其有关诗文等著述。家谱中还往往配以图表,如世系图、世系表、祖先像、家庙图、义庄图、坟墓图等等。
从明清两代情况看,不论著姓大族,或是支系旁派,几乎每地每一姓氏都要修造家谱,甚至连一些少数民族如回族,以及满族显贵、蒙古名门等,也纷纷修谱。中国向有“三十年为一世”的说法,故家谱多规定年重修一次,也有超过年或不足年的。这些,均使家谱不仅有其地区广的特点,而且在时间上有它的延续性。